如何理解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呢?
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法1院应予支持: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点与住所地点,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 在合理时间往返于工作地点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途中;
4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由此可见,当“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产生争议时,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是认定部门考虑的重要因素。
一如何定义合理时间?
所谓合理时间,应为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的在途时间。合理时间的认定,不能单纯看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还要综合多方面考虑,比如为什么提早到岗或迟延下班,是否为工作的预备或延续等等。
二如何定义合理路线?
所谓合理路线,应为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的在途路线。合理路线的认定,要了解当时的情况,为何会改变路线,是因为天气变化、路况异常等客观原因,还是因为顺路接送孩子上下学、路过菜场买菜等,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主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