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西安一档社保公司,西安社保代理价格,代买宝鸡社保挂交公司 陕西全省业务: 代买社保、公积金业务、代签劳务合同、发放工资扣个税,劳务派遣中介。 处理五险待遇:劳动纠纷处理、报销生育津贴、工伤处理申报、养老转移等等。 达到退休年龄被终止合同是否应获得经济补偿 HR实际案例: 沈某2010年3月入职某公司,工作十年后达到退休年龄。2020年9月,公司以沈某达退休年龄为由,终止了与沈某的劳动合同,但其并未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沈某认为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府补偿金。 双方就终止是否合法,是否需支府经济补偿一事发生争议! 案情评析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本案中,沈某于2010年3月入职某公司,2020年6月年满60岁,在劳动合同到期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沈某亦陈述称“2020年9月1日双方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其与公司之间劳动关系因此终止,并无不妥。 《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第四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亦是法律规定的劳动情形终止情形之一,两者均可产生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 选择骏伯人力集团的理由: 20年人事外包、劳务派遣经验,成立75+家分公司,操作网点300多个城市 提供(社保、公积金、工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劳动纠纷管理等服务) 业务联系:骏伯黄生 手机+V 183 1944 4741 办公QQ:262845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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