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案例资讯:试用期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答
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因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补充:试用期不参加五险一金?不合法!
有毕业生询问“老板说试用期不参加五险一金,转正后才参保,这样合法吗” ,按照上述规定,这也是不合法的,也就是说: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要按规定为职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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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伯HR黄生
手/V: 18319444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