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缴纳社保费,如何办理合并计算?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
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
2/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
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戸储存额(含本的息)累计计算;
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在多个城市缴纳过社保费如何领取退休待遇?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戸籍所在地的,由戸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戸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戸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在异地城市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在戸籍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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