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代理是按政策规定为流动性、临时性、密集型岗位提供工伤保险代理服务。该服务单独购买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可为企业节省85%以上的社保成本,并且能有效规避企业的用工风险及政策风险。
工伤代理的对象:
1.国内各类企业、外国驻华机构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外国企业及华侨、台港澳企业常驻广东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其雇员。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社保费用过高,员工不愿意买,企业压力大。韶关单工伤既可以防范企业用工时存在的风险,又能有效的降低企业支出,尤其适合一些人数较多,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存在一定危险性的企业。更多详情咨询: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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