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首批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成功
茂名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我市首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日前已通过社保卡成功发放,标志着备受社会关注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正式在我市落地。此后,我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将陆续分批发放,养老金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
养老金发放项目
在职时属编制内工作人员,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并领取退休待遇的人员(含按合同制管理的原固定工,不含其它合同制工人),原待遇水平不降低,其中基本退休费、退休补贴(不含节日补贴)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按粤府[2015]129号文标准计发退休待遇。对已经按原办法发放养老金的,需按129号文标准重核养老金,重核后,按重核标准发放并处理差额,多退少补。
重核工作待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办法出台后进行,在重核养老金工作未进行前,暂按以下方式处理:单位参保缴费前办理退休的人员,暂按原办法计发标准发放养老金;单位参保缴费后新办理退休的人员,暂按粤府[2015]129号文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发放养老金。
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原待遇如节日补贴、交通费、住房维修金等其它项目(标准)继续按原渠道发放,所需费用由原渠道解决。
养老金发放方式
根据人社部要求,全省统一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到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为确保退休人员能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市社保局提醒注意以下事项:未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的,请尽快到制卡银行网点申请激活;已办理社保卡但未领卡的,请尽快到制卡银行领取;未办理社保卡的,请尽快到各银行网点申请办理;需更换社保卡的,请先到原制卡银行办理转行手续后,再到新选择的银行申请办理新卡;如社保卡不慎丢失,请及时到发卡银行办理挂失和补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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