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劳动者维权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需了解哪些内容呢?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有合同终止期限的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劳动合同类型是大多初入职场 的毕业生最有可能签订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明确的合同终止期限的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中,应包含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包含必备条款和可协商约定条款两部分。
必备条款包含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可协商约定条款指的是除上述必备条款之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