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2年度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开启
为全面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维护社会保险积金安全,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合发权益,1月10日起,天津市本级社保待遇领取人员2022年度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全面开启。
据了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惨职工全年认证一次,认证时间为1月10日至6月30日;供养亲属全年认证两次,帝一次认证时间为1月10日至4月30日、帝二次认证时间为7月10日至9月20日。
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天津人社APP进行自助认证,2021年以前已使用过身份认证APP的人员可继续按照原方式自助认证。对于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自助认证的,所在公司或亲属可提供领取人员近期持身份证照片或短视频等佐证材料到社保大厅人工认证窗口办理。对于以上渠道仍不能完成认证的,可通过拨打联系办理。
同时,工作人员提醒一年认证一次的人员,9月20日前仍未按规定完成认证的,10月份暂停发放待遇;一年认证两次的人员,5月20日和10月20日前未按规定完成认证的,分别于6月份和11月份暂停发放待遇。待完成认证后,按照规定发放相关待遇。
领取待遇人员失踪、私亡、被判刑收监等用久或暂时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本人或其亲属应及时告之公司和待遇发放社保经办机构。由于未及时办理,失去待遇领取资格导致多领取待遇的,应足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