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是怎么调的?一起来看看~
一、调整对象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21年12月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以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
二、调整方法
根据国家规定,广东省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一)定额调整
每人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定额增加28元。
(二)挂钩调整
在定额调整的基础上,为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与本人基本养老金和交费年限分别实行挂钩调整:
1、按基本养老金定比增加。
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1%增加基本养老金。
2、按交费年限长短增加。
(1)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下同)20年及以下的,增加标准按以下公式计算:与交费年限挂钩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额=交费年限×1元,增加额不足15元的,按15元发放;
(2)交费年限20年以上的,增加标准按以下公式计算:与交费年限挂钩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额=交费年限×1元+(交费年限-20)×1元。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退休的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的军转干部分别实行倾斜调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