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
在原有五大困难行业的参保企业基础上,扩大到对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困难行业(见附表)所属困难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已缴纳2022年4月、5月的费款的企业,可以申请退回。
二、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政策
以上困难行业之外,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处于亏损状态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从下月起可以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事业公司及社会团体、积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缓缴工伤保险费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以公司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