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可以不缴社保?
1、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协议不缴纳社保吗?
不可以!!
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员工通过无效的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什么是法定义务?
法定义务是指由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具有强制性。
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构成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员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签订的任何“承诺书”,都是不具任何法律效应的。
2、用人单位可以不给月初辞职的员工缴纳当月社保吗?
答案当然是不可以!
员工离职的当月,员工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应该为员工缴纳在职当月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缴纳社保,可能会面临补缴风险及滞纳金风险。
3、用人单位不给试用期员工购买社保对不对?
真心实意地告诉你,不对且违法!
要知道试用期≠白干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也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若用人单位不缴纳或拒缴社保,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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