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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招聘入职的注意事项(三)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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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入职的注意事项(三)  发帖心情 Post By:2022-11-17 10:41:23

19、聘用外国人,用人单位需要注意哪些?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华工作许可证》后方可聘用。 20、我是个体工商户,与聘用的员工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吗? 个体工商户用工只要符合劳动关系用工特征的,则其与员工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履行劳动关系下的各项义务。 21、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付用人单位的招录费用? 招录费用是用人单位的经营成本,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无需赔付。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2、试用期期满后,用人单位能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不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必须在试用期内。 23、试用期内,发现员工患有精神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 可以,但关键在于录用条件及精神病的确诊。此外,原劳动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患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4、在正式录用前,进行试工或试岗,是否存在风险? 有风险。试工或试岗可能已属实际用工,而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应履行劳动关系建立后的各项应尽义务。 25、劳动者在应聘过程中未如实陈述是否构成入职欺诈? 分不同情况而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但如果劳动者隐瞒的是与拟任岗位无直接关联的事项并不构成欺诈,比如个人婚姻生育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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