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企业文化企业文化 → 劳动合同管理(三)


  共有28695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劳动合同管理(三)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wmxhr0219
  1楼 个性首页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小飞侠 帖子:1750 积分:17601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17-3-23 9:56:56
劳动合同管理(三)  发帖心情 Post By:2022-11-17 10:42:23

19、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在工作任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劳动报酬? 不可以。 20、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企业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企业应持审慎原则招录该劳动者,否则,可能带来用工风险,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双倍工资等。 21、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22、企业已在人社部门为劳动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或已缴纳社保,是否可以代替书面劳动合同? 不可以。 23、试用期应当如何约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4、劳动者离职后再次入职,是否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 不可以。 25、劳动者离职后再次入职但岗位不同,是否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 不可以。 26、企业某岗位短期用工,仅与其订立了两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何约定试用期? 不得约定试用期。 27、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