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买车、子女上学、积分落....职
场人的这些人生大事,都需要满足社保
连续缴纳这一前提条件。为此,换工作
关注自己的社保缴费时间点,保证社保
的连续性就格外重要。
举个例子,职工小王在1月初向公司提
交辞职申请,月底离职,公司为其缴纳
当月社保,2月则进行减员。而2月初小
王已到新公司入职,新公司为他办理社
保增员,这样一来,小王的社保就实现
了‘
“
‘无缝衔接”。
问清试用期,社保不能少
某公司与职工老周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
合同,公司人事主管与老周口头约定:
试用期6个月,期间不缴社保,等到试
用期过后再给他补上,当时由于老周不
懂政策,同意了。
几年后,老周看好了一套房子准备入
手,一查购房资格才发现,自己的社保
缴费年限差了半年。工作人员告诉老
周,如果当初公司在老周试用期期间为
他依法足额上社保,他就可以买房了!
老周追悔莫及,却已于事无补。
像老周一样被公司“钻空子’
’的职场人
还真不少,一位社保窗口工作人员告诉
记者,‘
“
‘试用期不 用缴社保’这种说
法就是个坑,- -旦出了工伤问题,不仅
职工的利益受损,用人单位也要为自
己“省小钱’的行为买单。
”
依照相关政策,用人单位需要自建立劳
动关系30日之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
公司在试用期也应当为职工参加社保,
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
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
育保险费。除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职工个人不缴费外,其他三个险种,单
位和职工按规定比例共同缴费。
如果跨省换工作,社保是不是一定要办
理转移呢?一般来说,属于下面两类人
群,才适合办理社保转移:一是已经确
定退休城市,之后不再变动的;二是马
, 上快到退休年龄,准备办理退休手续
的。如果还处于四处拼搏阶段,
不建议
职场人频繁地转移社保关系,以免在转
移的过程中因为某个环节的失误,导致
社保缴纳记录出现异常,损害自己的利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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