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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无法提供“痊愈证明”,单位可以不让员工上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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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23 9:56:56
无法提供“痊愈证明”,单位可以不让员工上班吗?
Post By:2023-6-20 15:11:19
张某系特钢公司电器主管。工作期间,张某因病住院治疗。病假期满后,公司以其无法提供“痊愈证明”为由,强制其离岗休病假。张某为恢复工作岗位,向公司邮寄了书面通知函,该函载明“三日内不安排工作视同违约辞退”。公司收函后,未予理会。张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仲裁委裁决驳回其请求后,张某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不构成违法解除,但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符合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拒绝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岗位,强制劳动者离岗病休,显著降低劳动者薪酬的,属于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劳动者因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提供(社会保险、工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劳动纠纷管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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