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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是某建筑公司架子工,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今年4月,王先生在工作中不慎跌落,腰部重度损伤。王先生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以王先生刚进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为由不愿申请工伤认定。请问,王先生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怎么申请?
解答
如果王先生所在的建筑公司未在事故伤害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王先生或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依据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