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栏
欢迎您:游客!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风格
恢复默认设置
|
展区
文件集浏览
图片集浏览
Flash浏览
音乐集浏览
电影集浏览
|
搜索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 东莞社保新规!生孩子补贴又提高啦,而且不限户籍
新的主题
投票帖
交易帖
小字报
下一主题 >>
<< 上一主题
共有
18143
人关注过本帖
树形
打印
主题:东莞社保新规!生孩子补贴又提高啦,而且不限户籍
wqzhr2011
小
大
1楼
个性首页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版主
帖子:
133
积分:1759
威望:0
精华:0
注册:
2011-12-12 10:56:49
东莞社保新规!生孩子补贴又提高啦,而且不限户籍
Post By:2017-4-7 9:31:28
两种情况产假有增加
新调整的内容主要包含“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与”产前检查结算标准“两块。
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方面,其中,参保人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按规定核付生育津贴。
据悉,原有的产假“休假15天”。可见,新调整的标准做了更为灵活的规定,也给了参保人休产假的浮动区间。
不仅如此,新调整的标准还进一步规定,医疗机构未明确具体产假天数意见或产假天数意见低于15天的,按15天核付生育津贴;产假天数意见大于30天的,按30天核付生育津贴。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这比原标准多出33天的产假,原标准仅为42天。
产检补贴可以多领150元
产前检查结算标准方面,新调整的标准规定,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结算标准从1050元调整至1200元。
市社保局还表示,除了以上调整外,其余事项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及《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府〔2015〕65号)执行。
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结算标准调整至1200元。“昨日,东莞时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经过20余天的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我市生育保险部分待遇标准调整于4月1日正式生效。
哪些孕妇可以享受?
东莞有数百万人满足条件,只要缴纳了生育保险的都可以享受,无论是不是东莞户籍。
你可能问,生育保险怎么交。这个不用本人缴纳的。
目前新的生育保险制度已经将东莞市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具体包括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只要单位给你正常购买了社保的,就能享受这些福利了,到时你去医院做相关检查,产前检查和生育费用直接在医院当场报销的(直接不用给钱,医院自动扣除)。
支持
(
0
)
中立
(
0
)
反对
(
0
)
下一主题 >>
<< 上一主题
RSS2.0
Xhtml无图版
Xslt无图版
Copyright © 2000 - 2008
hr668
.com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2.0
页面执行时间 0.12500 秒, 3 次数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