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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州调整积分制入户政策,创新创业者可获加分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zphr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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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调整积分制入户政策,创新创业者可获加分  发帖心情 Post By:2016-10-19 13:43:01

10月17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积分制入户的积分指标和排名规则进行优化调整。广州从2011年起每年面向来穗务工人员实施积分制入户。这已是第二次调整政策,并且今年广州的积分制入户指标将在去年4500个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 此番调整的亮点在于新增部分加分项,政策明显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引导内部人口合理分布。不过,广州的积分入户政策,社保缴费年限依然是准入门槛,缴费年限达到4年以上才有资格申请入户。 具体而言,广州的新积分入户政策新增“创新创业”计算分值指标项目,明确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就业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积2分,最高10分。 这也符合广州的城市发展战略。近年来,广州提出建设包括航运、航空和科技创新在内的“三大国际战略枢纽”,其中,“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建设显然对广州提出新的人才要求,广州急需补齐短板。 此外,新政还调整“技术能力”指标及分值,明确现正从事与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的可予加分。此举旨在确保为广州吸纳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技能人才,另一方面也有效避免出现有些申请人为积分制入户突击考证的现象。 同时,新政还将“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指标”名称修改为“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指标”。据介绍,广州将急需或艰苦行业列入目录,符合工种目录的从业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积分,为学历、技能资格等尚未达到人才引进等迁入条件的特殊艰苦行业人员入户打开入户通道。 新政策还新增“职住区域”导向指标及分值。第一,明确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该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一年积2分,最高积10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该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积4分,最高不超过20分。第二,明确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积10分。 此前,广东省的城市工作会议曾提出“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的要求,希望有助于通过加强落户引导实施中心城区“抽疏”战略,使城市人口分布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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