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广东目前参保的人数有近3亿,社保基金累计结余近1万亿。这笔钱要怎么管?29日,《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修改稿)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欠缴社保费数额较大用人单位将被公开 修改稿较前一审议稿更加明确了社保征收机构的主要监督职责,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如实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修改稿还新增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办事指引等向社会公开,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参保人,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媒体等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欠缴社会保险费数额较大的用人单位信息。 前一审议稿中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基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此次审议的修改稿新增了保护举报人的条款,规定“举报人、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建全省统一社保信息共享平台 由于缺乏信息共享,实际操作中存在丧失社保领取条件后继续领取社保金的情况,如参保人死亡后,家属继续持卡购买药品、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 因此修改稿新增了“社保信息共享平台”的内容,拟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社会保险行政、财政、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税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银行、邮政、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与互通,有关部门、机构应当将本单位管理或者产生的社会保险相关信息数据实时接入社会保险信息共享平台。” 社保基金预算执行需报人代会审议 前一审议稿在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过程中,各方面普遍认为条例中人大监督的内容只有一条,且只规定了人大常委会的职责,监督力度不够。为此,此次提交审议的修改稿增加一章“人大监督”,对预算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备案审查等作出具体规定—— 人大有权监督社保基金的预决算情况: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预算草案及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预算执行情况;批准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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