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栏
欢迎您:游客!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风格
恢复默认设置
|
展区
文件集浏览
图片集浏览
Flash浏览
音乐集浏览
电影集浏览
|
搜索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
人才租赁
→
人才租赁
→ 江门也限购啦! 非户籍者购买新房需半年以上个税或社保
新的主题
投票帖
交易帖
小字报
下一主题 >>
<< 上一主题
共有
15237
人关注过本帖
树形
打印
主题:江门也限购啦! 非户籍者购买新房需半年以上个税或社保
zphr108
小
大
1楼
个性首页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版主
帖子:
384
积分:4259
威望:0
精华:0
注册:
2014-12-29 11:38:31
江门也限购啦! 非户籍者购买新房需半年以上个税或社保
Post By:2017-4-25 9:25:18
昨天,江门发布楼市调控政策,明确规定在江门市区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并即日起执行。 江门市实行住房限购政策为:江门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非江门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拥有1套住房但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非江门市户籍家庭提供半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通过提供补缴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另外,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的非江门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的劳动合同及本市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经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同意引进或纳入政府管理服务备案的非江门市户籍院士、领军人才等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凭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出具证明,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在江门市无住房的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家庭,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限购政策的执行区域为江门市蓬江区(全区)、江海区(全区)及新会区会城街道。
支持
(
0
)
中立
(
0
)
反对
(
0
)
下一主题 >>
<< 上一主题
RSS2.0
Xhtml无图版
Xslt无图版
Copyright © 2000 - 2008
hr668
.com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2.0
页面执行时间 0.01563 秒, 3 次数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