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6日公布一项对失业保险基金扩大使用范围的政策,今年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拿出”3.3亿元,用于促进就业再就业和预防失业,帮扶困难失业人员。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州市财政局于26日公布了《关于阶段性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促进就业帮扶困难失业人员的通知》。曾经参加过广州市失业保险、现在广州市登记的失业人员,其符合广州市再就业政策规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包括技能鉴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在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现正在参加广州市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的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按不同标准予以补贴。
另外,参加过广州本市失业保险的“4050”就业困难失业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实现灵活就业后,其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所缴纳的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予以适当资助。
参加过本市失业保险、符合因病提前退休年龄条件、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劳动能力鉴定费及诊断费,由失业保险基金予以资助。鉴定费及诊断费原则上每年资助1次。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虽然基本稳定在3.5%以内,但潜在的压力还很大。经测算,本次阶段性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共需3.3亿元,相对于广州市失业保险基金91.49亿元积累,仅是很小一部分,广州市完全有能力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促就业、防失业方面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