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小课堂:员工自愿不上社保不可以
“劳动法小课堂”、专家答疑、典型案例分析……劳动法专家将“一条龙”服务中小微企业劳动纠纷防控。近日,“专家说法——中小微企业劳动纠纷防控”项目在丰台区人力社保局启动,包括劳动法专家、资深律师、仲裁员、法官、工会法律工作者等在内的专家团就企业用工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现场“问诊”。
“我们单位有个职工不肯上社保,单位觉得虽然省了钱但担心有风险,老板也很发愁,这该怎么办?”丰台区一家小型公司的负责人张先生赶紧向专家咨询了他头疼已久的问题。原来他公司招聘了几名外来务工人员,几名职工觉得自己扣缴社保“不划算”,所以不想缴纳,企业刚开始觉得能省钱也同意了,但是还是觉得有风险,为此特意来咨询。而这样的情况不只张先生一家公司遇到,很多企业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外地的来京务工者常常是在北京干几年就回老家,他们不会在北京退休、养老,所以就不愿意在北京缴纳社保,宁可把自己该缴的社保钱折算成工资,多赚点钱。
对于这种情形,北京市劳动保障法学会劳动法分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居民养老保险处处长沈哲恒跟企业负责人表示,按照北京市的社保规定,企业和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签合同上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强制性规定,不存在自愿选择的问题。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果企业不按时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有关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举报投诉的,可能遭到一定的处罚,所以企业还是要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保,并对职工进行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