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减负”要警惕未来不可预知风险
社保基金的运用不能仅看眼前的短期利益,更应着眼于长远的发展。既要体现社保基金的灵活性,又要关注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李长安
近段时间以来,广东、天津、江苏、上海等地纷纷下调了部分社会保险的缴费率。虽然此次调整的险种、期限不尽相同,但其中一个显著特征是降费幅度主要向企业方面倾斜。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企业负担较重的背景下,充分发挥社保基金的灵活作用,确实有其积极的一面。
社会保险支出是构成企业总成本的一个重要项目。根据有些专家的测算,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我国的社保缴费率在全球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东亚邻国的4.6倍。不过也有专家认为这种估算不太准确,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对148个国家的统计,我国养老保险缴费率只是处于中等偏上的区间。特别是考虑到一些地区和单位并非按参保者的实际收入,而是以其基本工资或底薪作为缴费基数,那么实际缴费率较名义缴费率则要低得多。
虽然存在着争议,但企业和职工要求下调社会保险费率的呼声却很高。在这种情况下,去年国务院开始下调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使社保五险费率降到了39.25%。随后,全国各省市也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了社保费率调整的标准。比如不久前,上海市政府决定下调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共计2.5%的单位缴费率,预计今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不过目前各地主要调整的多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都属小险种,三个险种的费率平均水平都相对较低。所以有人认为,从减负的力度来看还是不够,还应该通过加大降低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这样的大险种来为企业和职工减少更多的负担。
毫无疑问,加大社会保障的灵活性在目前的情况下确实有必要,也有实现的可能。以此次调整中的失业保险金为例,到2014年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达到1375亿元,支出635亿元,年末累计结余达到4370亿元,成为五项基本社会保险中结余率最高的一项。因此,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
但是,应该特别指出,在下调社保基金费率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在我国的社保基金中,养老基金、医疗基金等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在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医疗健康保障需求持续上升的情况下,我国的社保基金基础依然十分脆弱。
因此,社保基金的运用不能仅看眼前的短期利益,更应着眼于长远的发展。既要体现社保基金的灵活性,又要关注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过度地依赖社保基金费率的下调,也会对未来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如果能够从更高的角度看待企业负担加重的问题,就应采取更多综合性的措施来解决社会保险费率高的问题,这样才能真正协调好为企业减负与社保基金可持续发展的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