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员工公积金:异地公积金账户转入深圳条件
异地公积金账户 转入深圳条件:
1、职工已在深圳公积金中心开设公积金账户;
2、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不处于账户未生效或销户状态;
3、职工资金已到深圳公积金中心账户。
异地公积金账户 转入深圳所需资料:
一、职工本人办理:
1、身份证;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
3、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我市证明(申请表未加盖异地公积金业务章);
二、单位专办员办理:
1、专办员身份证;
2、转移职工身份证;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
4、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我市证明(申请表未加盖异地公积金业务章)。
异地公积金账户转入深圳流程:
1、职工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后,单位专办员或职工携带异地转入申请表前往公积金管理部加盖业务章;
2、职工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前往异地办理转出手续;
3、职工受到异地汇款到账短信后,由单位办员或职工前往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转入手续即可。
【温馨提示】:职工到异地办理账户转移时,请注意转出资金的收款单位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请提醒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务必将职工在深圳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号和姓名填入汇款单备注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