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未参保,部门约谈跑不了
元宵节过去,很多建筑工人将陆续返城打工。深圳社保提醒未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开工第一件事,请及时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建筑工人特别是施工一线务工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直接发包工程的专业施工单位(以下统称施工承包单位)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向在建项目施工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
如未按要求在2月28日前进行参保的施工承包单位,2017年3月1日至8日,由市社保机构牵头,会同市、区住房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开展专项培训,进行联合约谈。
2017年3月15日后,由市社保机构牵头,会同市、区住房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未按期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施工承包单位,开展督查检查,依据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
不仅是建筑项目,随着社保的逐渐完善,用工单位按规定给员工买社保是势在必行的,对于一些没有参保的单位需要引起注意,更多社保办理以及社保成本控制方案可以联系我们,我们可以为各单位提供简单便捷的定制方案,帮助企业控制成本,实现规范用工。咨询电话:0755-83989606,13530254155(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