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下月起严查施工承包单位未参保
深圳市人社局要给各位返深的小伙伴们送大礼了,2月15日,记者获悉,为确保建筑工人,特别是施工一线务工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3月1日至8日,对未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施工承包单位将被政府部门联合约谈,3月15日后仍未按期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施工承包单位,将被查处。
据悉,针对深圳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或经住房建设部门依法同意开工、且尚未竣工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低的实际,就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有关事项,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安监局三部门联合发出通告。通告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施工一线务工人员,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直接发包工程的专业施工单位(以下统称施工承包单位)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向在建项目施工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办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
3月1日至8日,由市社保机构牵头,会同市、区住房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未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施工承包单位,开展专项培训,进行联合约谈。3月15日后,由市社保机构牵头,会同市、区住房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未按期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施工承包单位,开展督查检查,依据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
在建项目企业看到通知后,速来参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