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大学毕业的,和公司是在去年7月份签合同的,但是公司直到11月份才给我交保险(也是开通社保,因为之前还上大学,没有工作,没有交过保险的)。当时我也不知道公司7月份就应该给我交了的,到最近才知道。
想问下,
1、 能不能给社保那边打电话,要求他们强制让公司给我补交?
2、 如果可以的话,补交的是去年7-10月份的,还是?
3、 如果我3月份提出辞职,4月份正式离开,公司应该给我缴纳4月份的保险的吧?
4、如果强制让公司给我补交的话,有什么办法不让公司知道是我投诉的?
5、补交的社保可以是今年5-8月份的吗?这样我辞职后,万一没有及时找到工作,社保也就不会中断了
6、万一社保中断,对以后的福利待遇,是有什么样的影响哦?怎么弥补?
本人实在不愿意在现在经济不景气,工作难找的情况下辞职,实在是受不了这个公司了,哎,希望大家帮我解答困惑,非常感谢哦。好的话,还有更多悬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