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具体工资报酬,只是知道公司有一个工资计算方案。该方案直到现在也没看见过。只是知道大概公司回款多一些,我的工资就会多一些。不然就会少一些,只是不低于市里面的最低工资罢了。公司按本地的养老保险基数缴纳保险金,每个月在我的工资清单里面显示扣除120元。(缴纳养老金基数为1600元)。而我的应发工资往往是1000元以内。如果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口养老金比例的金额给我发工资是否能够得到支持?
不一定,因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最低不能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60%的规定,如果公司发给你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话,就不违法,而平均工资60%有可能高于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