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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司机,上两天(48小时)休一天,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天主班:上班时间准时回单位上班,下班时间在家待命。
第二天副班:有任务时一样要回单位上班出车,没任务时可24小时在家待命。第三天休息,然后又是主班-副班-休息。
待命期间随叫随到,必须20分钟内回单位出车,不得迟到或缺席,每次任务只计5-10元不等的加班费(上班时间不论主、副班都是不算的)。按现行劳动法规,这样待命算不算上班?单位的做法是否违反了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