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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能要求赔偿吗

1楼
yzhhr628 发表于:2011-6-28 18:03:43
单位因我准备要小孩而不打算与我再续签合同(这个原因是单位领导平时跟我讲的,正式谈的时候估计会避开找其他原因)。我合同到期时间是2011年7月31日,我的合同自2007年8月1日至今都是一年一签,2008年之后已经连续签了三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一直有社保,如果离职,那我怀孕期间的费用、生产的费用什么的不能报销,还有一些生育津贴补贴什么的也都拿不到,那这个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麻烦帮我整理一下单位不续签我能得到哪些赔偿内容,非常感谢
2楼
admin 发表于:2011-6-28 18:12:54
其实在这个时候单位违法终止你的劳动合同是两败俱伤的行为,如果单位继续与你的劳动关系,你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等都是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建议你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一意孤行,建议你终止劳动合同,拿到赔偿后,找一个单位挂靠继续缴纳包括生育保险的社保,同样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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