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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深圳企业或面临3倍罚款

1楼
fjlhr521 发表于:2015-2-2 17:27:46
  据悉,市社保局于2014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18日期间,委托15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部分用人单位近两年的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检查。
  
  据悉,市社保局于2014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18日期间,委托15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部分用人单位近两年的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检查。根据社保法以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保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将被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本次审计检查将重点抽取被投诉举报的用人单位、参保率偏低或缴费基数偏低的用人单位、需要开具无违法违规等各项证明的用人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被审计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稽核,提供职工名册、工资表等相关资料。对于不配合专项审计工作或拒不提供相关资料的用人单位,将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市社保局提醒,用人单位应自觉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未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员工也属于违法行为。(记者赵东眉通讯员符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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