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残联联合省财政厅、人社厅出台实施办法,建立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省、市、县三级财政发放补贴资金4000万元,按标准对7.8万名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进行补贴。
2014年,我省共投资近6000万元对7.55万余名贫困残疾人进行了康复救助,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51%。
2014年,全省通过按比例就业、“一店三基地”、自主创业、公益岗位等途径安置残疾人就业6911人,超额完成年初任务5000人的38%。全省51个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共有从业人员2176人,安置1066名残疾人就业;30个残疾人实训基地,共培训残疾人8229人;57个残疾人扶贫基地,安置740名残疾人就业,培训残疾人3358人,辐射带动1.7万余名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的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2014年,全省30.5万名残疾人纳入城乡低保;10.2万名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0.1万名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2.7万名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74.1万名残疾人参加新农保,142万名残疾人参加新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