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www.hr668.com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是使用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中文论坛,也是国内知名的劳务讨论站点,希望我们辛苦的努力可以为您带来很多方便。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东莞冒领社保金最高可判无期

1楼
chhr305 发表于:2015-7-31 18:10:23
市社保部门表示今后骗保金额达6000元以上的将向公安机关移送   羊城晚报讯记者余晓玲报道:30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今后如发生采用非法方式骗取社保待遇或社保基金行为,一旦涉及金额达到6000元以上的,将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东莞社保基金运行安全有效,但仍有个别单位和个人诚信、守法意识淡薄,采取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根据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人将可能被处以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也就是说,今后以非法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或社会保险待遇达到6000元以上的自然人,将承担相对应的刑事责任。   为鼓励群众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市社保局将按查证属实,及时得以追回的社保基金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 2000 - 2008 hr668.com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2.0
Processed in .00000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