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www.hr668.com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是使用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中文论坛,也是国内知名的劳务讨论站点,希望我们辛苦的努力可以为您带来很多方便。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恶意注销公司,员工工伤待遇谁来赔 杭州职工社保外包服务

1楼
lyyhr2013 发表于:2018-6-13 11:33:39

案情:劳动者刘某不久前在所在包装厂工作期间,被打包机割断手掌。由于包装厂并没有给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于是刘某就找工厂要求赔偿。谁知道,工厂老板为了逃避责任,竟然办理了公司注销手续。刘某想知道,他应当向谁主张工伤待遇?

分析: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由于该企业没有为其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根据法律规定,该职工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应获得的相关待遇均由该企业承担。该企业老板为了逃避责任,企图通过注销不予赔偿,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也是徒劳的。因为根据法律,企业在注销时,应当结清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包括职工的各项相关待遇。因此,刘某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企业的出资人承担责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规定: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全国300多个城市:陆续建立了以广州、北京、上海、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300多个网点,网点遍及中国大陆所有31省市,是中国网点覆盖全广东21地市及中国大陆31省市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

杭州社保咨询及办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先生
手机/微信:13585964157
QQ:2643788936
热线:021-36352611-801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707室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 2000 - 2008 hr668.com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2.0
Processed in .01563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