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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发生车祸,公司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谁来支付伤残补助金?
小美入职一家餐饮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小美担任厨工每月工资3650元。
但公司没有为小美缴纳工伤保险费。
小美在上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因工致残程度九级。
受伤后小美不再去上班。
几个月后,公司为小美办理了社保账户转入手续,并补缴入职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为3902元。
半年多后,公司与小美解除了劳动合同。
小美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公司支付小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2850元等费用。
提示
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能存有侥幸心理,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未缴纳期间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用,人单位不能因事后补缴而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