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www.hr668.com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是使用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中文论坛,也是国内知名的劳务讨论站点,希望我们辛苦的努力可以为您带来很多方便。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这四种情况不能办理养老关系转移接续!

1楼
ljhr2012 发表于:2023-1-31 16:09:31

这四种情况不能办理养老关系转移接续

一是参保人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交费账戸的。原参保地保留参保人的企业养老保险关系,不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二是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存在三年或以上的一次性的交费,且无法提供有关材料的,不能转移该一次性缴纳蔀分的年限和资金。

三是参保人已按照国的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四是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存在欠费且拒绝补缴的,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计算交费年限,个人欠费的时间不转移 

 

如果转移社保关系到广东省外的,需先办理社保停缴业务,才能办理社保关系转出。另外,若转入地社保机构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的,可不打印“参保交费凭证”,直接登录国的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多种网上平台模式,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请”功能,填写转移申请信息,发起转移业务申请。

 

 

骏伯集团公司:成立20周年、70+家公司,全国200多个城市代理网点

给公司企业:解决员工社保五险一金、人力工作人事外包、劳务派遣等服务。

办理公司名称:广州骏伯人力集团公司广州总部、深圳分公司

业务对接:骏伯黄生

咨询热线:183 1944 4741  办公QQ: 2628459114  

<!--EndFragment-->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 2000 - 2008 hr668.com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2.0
Processed in .47266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