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www.hr668.com
社保资讯热点:试用期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
“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社保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因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业务:骏伯集团江苏8个分公司受理
江苏社保、公积金、发工资、代签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外包,处理劳动纠纷、工伤事故报销、女性生育待遇处理等 + 全国300城市人力外包业务
欢迎大家来电咨询:
HR黄生
手/V: 18319444741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