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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劳动案例资讯:员工不辞而别,还没发的工资可以不发吗?
HR这行做久了,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棘手事件,比如:
员工离职时,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提前30日提出辞职、办理离职交接,而是突然提出辞职,不等交接说走就走,更有甚者,什么也不说就不辞而别。除此之外,之前也有小伙伴遇到过员工被公司“对头”挖走。
遇到这些情况,我们HR到底要如何应对解决?
面对说走就走、不辞而别的员工可以扣当月工资吗?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了偿,但不一定是1个月工资!
要理解这段话并不难,首先要知道的是:企业在什么情况下扣钱是违法法的?
《工资支府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福利、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也就是说,除了正常扣除的费用,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扣除,且扣除量上也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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