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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社保热点资讯:职工在多个单位就业,工伤保险费由谁缴纳?

1楼
ljhr2012 发表于:2023-9-8 11:15:43
社保热点资讯:职工在多个单位就业,工伤保险费由谁缴纳? 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职工个人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吗? 答:不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外包业务: 全国社保 + 住房公伿金 + 工资 + 劳动合同 解决用工劳动纠纷、工伤事故报销、女性生育待遇处理、养老待遇办理等等。 业务咨询 : 骏伯HR黄生 手/V: 183 1944 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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