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www.hr668.com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是使用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中文论坛,也是国内知名的劳务讨论站点,希望我们辛苦的努力可以为您带来很多方便。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劳动案例资讯: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1楼
ljhr2012 发表于:2023-9-15 9:49:27
劳动案例资讯: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更名、法定的代表-人更换,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如果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约定过试用期,当劳动者岗位变换、续订劳动合同或再次进入该用人单位工作时,该用人单位都不能再与这位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骏伯人力集团——可提供全国社保五险代交、补缴、转移服务;发工资、代签合同,劳务外包,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等服务。 业务咨询 : 骏伯HR黄生 手/V: 18319444741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 2000 - 2008 hr668.com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2.0
Processed in .03223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