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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错误用工案例:试用期内不为劳动者上社保

1楼
ljhr2012 发表于:2023-10-30 14:01:01

错误用工案例:试用期内不为劳动者上社保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少缴社会保险的也比较普遍。

实践中,许多企业在新人的试用期内,要么是不为新人办理社保手续,要么是拖延至试用期满,“转正”后再为其补缴。

其实,上述两种做法都是错误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一旦订立,说明新人就是公司的正式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年限就包含试用期,所以,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该缴纳社会保险。

提醒:

只要建立劳动关系,不管是否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都应为员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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