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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用工案例:试用期内不为劳动者上社保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少缴社会保险的也比较普遍。
实践中,许多企业在新人的试用期内,要么是不为新人办理社保手续,要么是拖延至试用期满,“转正”后再为其补缴。
其实,上述两种做法都是错误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一旦订立,说明新人就是公司的正式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年限就包含试用期,所以,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该缴纳社会保险。
提醒:
只要建立劳动关系,不管是否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都应为员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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