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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资讯热点:企业按社保基数下限为员工缴纳社保有什么影响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企业如为节约成本,未按职工实际工资足额缴纳社保费,则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相关处罚,《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对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行为,员工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税务部门进行举报。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府经济补偿金,并要求按实际工资为基数补缴社保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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