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待遇赔偿:工作期间因打闹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工伤事故环节回看:某工厂员工上下班打卡处:怎么才来?你来了呀!你敢踢我?站住!打闹中,曹某用力不当致使宗某失去重心倒地受伤。哎呀!好疼啊!
经诊断,宗某右股骨颈骨折。我能认定为工伤吗?
——解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本案中,伤害事故虽然发生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但其发生的原因并非工作原因,也并不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属于非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导致,是宗某与曹某因工作之外的原因打闹推揉所致。
所以,宗某受伤不应被认定为工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何快速解决员工问题买社保五险 + 处理五险待遇 + 买公积金 + 工资发放 等人事工作,欢迎交流学习指导:183 19444 4741 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