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www.hr668.com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是使用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中文论坛,也是国内知名的劳务讨论站点,希望我们辛苦的努力可以为您带来很多方便。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社保资讯热搜:休完婚假后,还能再享受当年度年休假吗?

1楼
ljhr2012 发表于:2024-2-18 15:32:38

代理四川成都公司社保,代办重庆企业社保,代缴湖北武汉社保五险

外包服务:员工退休养老金办理、办理女性生育待遇+津贴、工伤申报和报销等社保待遇;发放工资薪酬、申报个税、代签劳动合同、劳务外包业务等等 咨询183 19444 4741 黄生 骏伯人力集团中介:21年行业经验、全国95+分公司、外包300个城市业务!

 

社保资讯热搜:休完婚假后,还能再享受当年度年休假吗?

小南是一家科技企业的产品设计师,去年10月休婚假后回单位上班。去年12月中旬,他向公司提出要把自己的5天年休假放在年底前休完。然而单位给出的回复是,由于他今年已经休了婚假,且天数大于年休假天数,因此年休假就不能享受了。

那么,休完婚假后真的不能再享受当年度年休假了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的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也就是说,婚假和年休假之间不存在冲突,职工可以同时享受婚假和年休假。

如果单位表示无法安排年休假,需要支府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吗?

——需要。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府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府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ndFragment-->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 2000 - 2008 hr668.com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2.0
Processed in .07813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