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就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购买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但据统计,至少有20%的企业并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
而企业不给员工购买社保的原因分为以下三种:
1、社保费高,企业负担重,很多大中型城市社保费高,员工工资也高,缴费基数高,比例大,严重成为企业的一项负担,特别是一些初创企业,因此就选择不给员工购买社保。对于这个,劳动合同法有明文规定,只要员工一投诉,罚款,补偿,补缴少不了,更会进入社保局黑名单
2、办事处、分部,一些企业全国各地都有分部,而不可能在每个分部地区都注册,因此不能给员工购买社保的。
3、事务繁琐,工作量大,办理社保登记证,增员减员,基数调整,社保各项险种的享受,社保局审查等等问题。事务繁琐,工作量大,耗费时间精力,还需要专业的人事人员,增加企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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