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部分用工密集型行业(如:制造厂商、物流公司、快递公司、餐饮、娱乐、工业园区等)用工人数日益增加,用工类型繁多。人事管理成了企业最头疼的问题,一旦企业人事方面出了问题,对企业来说,无暇于严重影响企业生产力,企业也就不能集中精力开展核心业务。如遇到员工发生工伤,情况会更为复杂,一旦工伤情况比较严重的甚至死亡的,对企业来说可谓当头一棒!所以,平时没发现问题,没出现类似情况,不代表以后就没有!潜在风险始终存在,如何帮助企业规避平时用工风险,减少企业人事方面管理,最大程度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提高企业生产力才是最为重要!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员工也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针对试用期员工,辅助性员工,临时性员工,流动性比较大的员工,企业可以通过我司为自己员工单独购买工伤保险,员工即便发生工伤,企业也不用承担责任,大大规避企业潜在用工风险;
2、针对公司基层员工,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扬帆人力帮员工异地参保,选择一些社保费比较低的地方参保,其达到的效果一样(即可以降低社保成本,又可以规避用工风险);
A:目前可以帮助企业在茂名单买工伤保险(10.61元/月);孝感单买工伤(11.01元/月)
B:如果考虑齐全的五险,也可在深圳购买非深圳户口劳务工医疗保险(536.72元/月);深圳医疗四险(83.4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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