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www.hr668.com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是使用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中文论坛,也是国内知名的劳务讨论站点,希望我们辛苦的努力可以为您带来很多方便。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公司可以不给员工买社保吗?广州社保代理

1楼
wmxhr0219 发表于:2018-11-20 9:44:16

    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也有部分企业为了降低

用工成本,选择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甚至与员工约定,不买社保每个月发放200元作为补偿。不少员工由于

缺乏法律意识,还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相关的协议。那么,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公司不买社保只发“社保补偿”
   “我之前工作的工厂都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这家工厂不给员工买保险,但承诺每个月可以发放‘

社保补偿’时,我选择了同意。”近日,廉江某工厂的员工陈姨向记者反映,工厂不仅未为员工购买社保,而

承诺的“社保补偿”也未按时发放。
    2017年5月,42岁的陈姨经过朋友介绍,进入到一家电器工厂工作,并与工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前,

工厂相关负责人向陈姨提出,为了方便运作,工厂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每个月会发放200元的“社保补偿

”,随工资一同发放。陈姨表示可以接受,双方还签订了相关协议。工厂也一直按照协议规定,每个月发放工

资的同时也发放“社保补偿”。
    直至2017年8月,陈姨发现工资少了两百,经询问,原来是“社保补偿”少了。陈姨就此找到工厂负责人。工

厂方表示,由于工厂近期运营压力加大,暂停发放“社保补偿”。双方就此多次协商无果。陈姨表示,希望能

维护自身法律权益。
    骏伯人力——违反强制法规,协议无法律效力
    “本案例中,陈姨与工厂双方签订的约定协议是否有效是案件的关键点。”从业多年的邓律师表示,并非协议

双方签字同意的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在国家的强制性法规面前,违反强制法规的任何约定都无效。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

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

、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

位代扣代缴。
    可以看出,在劳动关系中,缴纳社会保险是强制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不仅仅是单位的义务,也是个人的权利

和义务。单位在给劳动者发放工资时,还必须代扣社会保险。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该规定是强行法,任何合

同均不能违背强行法。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能自行约定不交纳社会保险,或者用其他方式替代社会保

险。

    我司介绍:

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15年的Hr行业经验!骏伯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截止目前全国均有300多个操作网点.直属分公司覆盖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为客hu提供专业的广州社保代理,代缴广州社保,代买广州职工五险一金,办理公司社保服务!

提供全国范围(社保及公积J代理.薪酬福利代发.职工劳动合同代签等服务)
公司名称: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13560383140(唐先生)

办公QQ:1027223352

<!--EndFragment-->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 2000 - 2008 hr668.com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2.0
Processed in .23242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