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明第三方债权,为217位快递员讨回了350万
北京某快递公司因拖欠217位员工共计350万元,被员工诉至北京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作出后,部分员工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判令公司尽快支付员工工资。
北京丰台法院执行局法官常萌介绍,后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17位员工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时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已经另案刑事拘留,新更换的法定代表人应龙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谈话。一周内,法院陆续冻结被执行人10余个银行账户,查封42辆大型车辆档案,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并且,因为员工们先仲裁、后庭审,周期时间过长,当时这部分工资的拖欠,已经严重影响到了部分快递员的生活,造成了实际困难。为了尽快解决员工们的难题,法院在第一时间前往公司所在大兴的经营场所进行搜查,当场扣押了205台笔记本电脑。
可这笔钱根本不够支付欠款单,法院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有应收账款已到期但仍未收回。于是法官又化身“催债员”,向第三方债务人某银行送达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该银行起初心存顾虑,经过法院反复释明法律风险,银行终于消除顾虑并将该笔应收账款如数打入法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