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www.hr668.com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是使用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中文论坛,也是国内知名的劳务讨论站点,希望我们辛苦的努力可以为您带来很多方便。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没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认定工伤

1楼
wmxhr0219 发表于:2022-5-13 16:34:44
去年初,小董被一家建筑公司考核合格后录用,但该用人单位未与小董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他缴纳工伤保险。后来,在一次施工中,小董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造成九级伤残。在治疗期间,建筑公司“从人道主义出发”为小董支付医疗费2.2万元后再无说法。其妻遂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并及时向人社部门提出了确认工伤的申请。经审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认定,确认小董为工伤,裁决该建筑公司为其支付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合计18万余元。 首先,明晰哪些情形“算工伤”。所谓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其次,发生工伤及时认定。 第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 2000 - 2008 hr668.com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2.0
Processed in 3.49023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