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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提示,这样不可以。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即使职工与用人单位商议签订了不参加社保的所谓“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近日,有网友咨询:“毕业后一直在一家公司工作,今年年初我的缴费年限已达15年。那我可不可以和单位协商,不让单位再帮我缴社保?把应该个人缴的那部分直接给我发现金可以吗?”
市人社局提示:是不可以的!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即使职工与用人单位商议签订了不参加社保的所谓“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上述网友虽然已经缴费满15年,满足了目前申领基本养老待遇关于缴费年限的条件,但是只要与单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就要履行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而且,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现行的养老待遇水平的高低与缴费时间等因素密切相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水平越高,则年老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
提醒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依规参保,享受权益与保障。